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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暮遇鹿

林暮遇鹿

作者:印代荷

类别:恐怖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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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1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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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朝玄端,夕深衣。深衣三袪,缝齐倍要,衽当旁,袂可以回肘。长中继掩尺。袷二寸,祛尺二寸,缘广寸半。以帛裹布,非礼也。士不衣织,无君者不贰采。衣正色,裳间色。非列采不入公门,振絺绤不入公门,表裘不入公门,袭裘不入公门。纩为茧,缊为袍,褝为絅,帛为褶。朝服之以缟也,自季康子始也。孔子曰:“朝服而朝,卒朔然后服之。”曰:“国家未道,则不充其服焉。”唯君有黼裘以誓省,大裘非古也。君衣狐白裘,锦衣以裼之。君之右虎裘,厥左狼裘。士不衣狐白。君子狐青裘豹褎,玄绡衣以裼之;麑裘青豻褎,绞衣以裼之;羔裘豹饰,缁衣以裼之;狐裘,黄衣以裼之。锦衣狐裘,诸侯之服也。犬羊之裘不裼,不文饰也不裼。裘之裼也,见美也。吊则袭,不尽饰也;君在则裼,尽饰也。服之袭也,充美也,是故尸袭,执玉龟袭,无事则裼,弗敢充也。

  庾闡始作揚都賦,道溫、庾雲:“溫挺義之標,庾作民之望。方響則金聲,比德則玉亮。”庾公聞賦成,求看,兼贈貺之。闡更改“望”為“俊”,以“亮”為“潤”雲。

  传曰:“有从轻而重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轻,为妻之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从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”传曰:“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之党服。”



简介:

  溫太真位未高時,屢與揚州、淮中估客樗蒱,與輒不競。嘗壹過,大輸物,戲屈,無因得反。與庾亮善,於舫中大喚亮曰:“卿可贖我!”庾即送直,然後得還。經此四。

  郗嘉賓喪,婦兄弟欲迎妹還,終不肯歸。曰:“生縱不得與郗郎同室,死寧不同穴!”

  郗嘉賓喪,左右白郗公“郎喪”,既聞,不悲,因語左右:“殯時可道。”公往臨殯,壹慟幾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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